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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青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3-04-22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2002年4月1日在青田县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青田县人民法院院长 谷江南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青田县人民法院2001年工作情况和2002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1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三件大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共办结各类案件3050件,为促进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一、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一年来,我院坚持“严打”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法院的有关精神和部署,成立“严打”整治领导小组,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和职务犯罪。共办结各类刑事案件247件,同比上升13.3%,判处罪犯35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5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强化了打击职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严格依照程序法规定,加快办案速度,做到在检察起诉的当日立案、当日送达起诉书副本、当日确定合议庭人员和书记员等六个“当日”,快审快结。平均结案时间为17.5天,当庭宣判率达85%。注重办案质量,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使所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十分注重办案社会效果。通过选择典型案例,召开公开宣判大会,编报“严打”整治斗争专报,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群众,震慑犯罪分子。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方式,注重庭前、庭中、庭后教育帮助工作。各人民法庭积极到辖区学校给学生上法制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充分发挥调节职能,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我院紧紧围绕全党中心工作,大力开展经济、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审结各类经济、民事、行政案件1932件,同比增长4%,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调节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依法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对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341件,办结349件(含旧存),未结19件,同比分别下降5.5%、2.8%和29.6%。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3998.5万元。在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案件的审理:一是依法审理好涉及国有企业改制案件,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防止逃废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建立。二是依法审理好金融纠纷案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三是依法审理好涉农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服务。四是认真审理好涉外、涉侨、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妥善处理民事案件,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民事审判涉及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院把搞好民事审判,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手段,依法及时受理案件,多做法制教育和调解疏导工作,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1541件,审理1570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2.7%和6.3%,未结74件,同比下降28.2%。在工作中,一是加强对房屋确权、劳动报酬等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审理,在分清是非责任基础上,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平息纠纷,促进团结。二是认真审理好婚姻、债务、损害赔偿和赡养、抚养、扶养等纠纷案件,制裁家庭暴力行为,注意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三是依法妥善处理好涉及军人、军属的纠纷案件,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四是积极审理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全年审结92件,调解非诉案件396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积极收案,依法审理。共审结涉及城建、治安、水利、卫生等各类行政案件13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4件,撤销和变更的6件,原告撤诉3件。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既坚持公正执法,又注意方式方法,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加大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力度,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6件,其中执结计划生育非诉案件22件,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积极为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帮助行政执法人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加强立案工作,努力解决“告状难”问题。
  继续完善统一收立案制度,把好案件入口关,及时受理案件。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坚持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走访、回访当事人制度,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申诉,共接待来访来信572人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及时立案或进行复查。
  三、以争创良性循环法院为动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根据省高院的部署,积极开展争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活动,充实执行力量,改善执行装备,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全年执行收案800件,执结858件(含旧存),未结81件,同比分别下降9%、1.9%和41.7%,执结标的额2692.4万元,结案率达91.4%。距省高院“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执结率85%的规定,超出6.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执结率89.8%高出1.6个百分点,缓解了我县“执行难”问题,实现执行收结案基本平衡,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首批“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
  一是将执行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在执行力量、装备上实行政策倾斜。二是加大力度,努力攻克执行难案。针对一些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却不履行义务,故意逃避执行的,采取媒体曝光、公告督促、限制高消费等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分别于1-2月、5-6月、7月、10-11月共开展四次集中清理执行未结案活动。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讲究执行艺术,耐心细致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兼顾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去年年底,我院组成执行专案组,赴福建省浦城、龙岩等地执行“2001.2.2”特大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此案死10人、重伤3人、执行标的额140万元,由于执行方法得当,仅用了两个星期,赶在农历春节前将全部赔偿款执行到位,发放给受害者家属,收到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三是立足改革,努力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成立执行局(下设执行裁决庭和执行实施庭),实行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并由不同的执行人员行使。实行执行听证,规范和推广债权凭证制度,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案件交叉执行规定、拍卖变卖规定、首执人员办案日程规定和执行工作党风廉政责任制等规章制度,规范执行工作操作流程。统一执行立案,统一管理,一个窗口对外,从源头上解决执行乱的问题,根治抽屉案、人情案、关系案。
  四、加强法院改革,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
  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主题,也是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一年来,我们把司法公正和效率作为法院工作核心来抓,进一步推进改革,强化管理,加强审判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一)注重制度创新,确保司法公正。
  在推进法院改革、强化法院管理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制度创新工作,通过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以制度规范干警的行为,按规定办事,努力提高法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全年修订并出台了审判、执行、队伍管理、后勤保障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制订八条禁令及处罚办法,解决法院干部在八小时内外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错案责任追究,促使办案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业务水平;设立庭长管理基金,强化庭长管理职能;制定中层干部引咎辞职办法,增强中层干部危机意识,促使中层干部干净干事,发奋图强;实行庭室经费包干,促进勤俭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出台强制休假制度,解决干警超负荷工作给身体健康带来的不利影响;修订年终奖励办法,激发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等,都收到非常好的实际效果。
  在制定各类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严格程序,充分酝酿,事先广泛征求意见,使各项制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还注意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使各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效用。
  (二)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审判监督。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格依照实体法、程序法办案。同时,切实加强内部审判监督,纠正少数确有错误的判决。全年共办结审判监督案件13件,在办理审监案件中,既注意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稳定性,又依法纠正少数确有错误的裁判,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去年,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1999年12月以来被中院发回重审、改判和再审案件进行检查评议,评定错案,并对9件案件19人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扣罚奖金处理。
  (三)开展司法救助,保护弱势群体。
  为了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的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我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民事、行政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涉及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人员的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养老金、劳动报酬案件和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受害人要求赔偿的诉讼案件,依法实行缓交、免交诉讼费。全年免、缓交诉讼费案件有24件,免交、减交诉讼费用6140元,缓交诉讼费用44680元。对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都依法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显示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对于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审限管理,提高审判效率。
  积极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实行排期开庭。严格审限管理,建立审限警示、催办和通报制度,对超审限案件实行责任到人,限期办理。由于措施得力,绝大部分的案件都能在规定的审限内办结。少年庭、温溪、船寮、章村等法庭诉讼案件实现了年底“零”积案。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
  (一)认真学习六中全会和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精神。
  我院多次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并进行讨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通过学习,干警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都得到了提高,也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全面进展。
  (二)积极开展“三个代表”学教和“一教育三整顿”活动。
  在“两项活动”中,通过专题辅导、专家讲课,向廖威、张晓东等先进人物学习以及推出身边的正反典型等形式,加强对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服务意识,努力做到清正廉洁,执法如山。教育干警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切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注意通过教育培训工作,培养、锻炼、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积极组织和鼓励干警参加各种类型的教育培训,全年共有20多名干警参加党校、电大等专升本学习。通过“两项活动”,全院的工作作风、队伍素质和司法形象有了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廉洁执法、勤政为民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年共有12个集体和17名个人受到省、市、县表彰。
  (三)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开展党性教育、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干警思想信念和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教育干警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长与庭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庭长的“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在财物管理、车辆使用、工程基建上都严格按照制度管理,确保廉政。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发现违纪,严肃查处。
  六、大力加强“两庭”建设,逐步改善执法条件。
  审判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场所,也是社会公共的法制活动场所,抓好建设十分重要。去年,审判法庭建设得到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县政府经过反复酝酿、考证,决定将适合法院工作特点、有利于法院今后发展的地块,划拨给法院建设审判综合大楼。9月28日,已正式动工兴建。此外,还力所能及地更新了部分交通工具和办公设施,执法条件有所改善。
  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
  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意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对人大提出的关于法院工作或案件的质询、建议和意见都及时办理并给予答复。同时自觉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建立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联系制度,规定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座谈会,以听取和征求意见。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这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和上级法院的有效监督、政府的积极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帮助、全体法院干警艰苦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距离。一是审判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个别审判人员对当事人的态度还存在冷横硬烦现象;少数审判人员办案审限意识不强,办事拖拉,影响了司法效率;“人情案”、“关系案”在个别案件中还有所反映;“执行难”问题虽有所缓解,但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法院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少数干警对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还没有足够清醒的认识,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极个别干警不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和道德素质的培养,有损法官的社会形象;有的审判人员不注意法律知识的更新和业务素质的提高,法官队伍的学历层次还不高,与新形势下法院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仍有差距。三是法院外部执法环境还不尽如人意。去年全县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两起,严重损害了法制的权威。四是繁重的审判任务与现有执法条件的矛盾仍然存在。审判领域进一步拓宽,审判任务更加繁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交通、通讯工具陈旧,审判大楼建设经费困难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我们一定会正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加入世贸组织将推进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面对新形势和新的挑战,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强化人民法院工作对改革发展稳定的保障和作用。2002年总的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全国政法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公正与效率”主题意识,大力加强审判工作,深入推进法院改革,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加强物质装备建设,继续转变审判作风,以创新的精神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此,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正确履行审判职责。
  要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打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认真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积极慎重地做好入世后的相关审判工作,并要针对青田侨乡特色,加强涉侨、涉港澳台案件审理,公正裁判,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研究新形势下行政审判工作新情况,努力拓宽受案范围,加大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力度,进一步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扩大行政审判工作影响力;继续加强和改善执行工作,认真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有执行能力、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都能依法及时得到执行。
  二、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积极推进法院改革。
  认真实施机构改革,充实加强审判力量,合理调整和配置有限的司法资源。深化审判流程管理,使案件审理自始至终处于有序有控状态。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降低诉讼成本,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审判效率。适时推行法官助理制度,深化法官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教育法官和干部勤政廉洁,改革创新。理顺审判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改变原有职能单一、侧重个案讨论、议事随意、承担责任不明等弊端,建立偏重于总结、指导、协调、考评、监督和管理等新型的复合功能,并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职能,将裁决权完全还权于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推进和深化审判监督改革,规范再审立案、改判标准,减少重复申诉,维护法院既判力和司法权威。
  三、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为突破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七一”讲话和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继续深化“一教育三整顿”活动,加强法官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切实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大力加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形势教育,树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程序与实体并重、注重司法效率、尊重基本人权等司法理念,以适应入世后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教育法官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群众观,切实防止和纠正特权意识和官本位思想。进一步增强党性,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塑造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法官法》,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注重日常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在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同时,积极鼓励并组织45岁以下不具备本科学历的干警,参加本科学历教育。实行业务素质考试制度,促使全院干警钻研业务。采用院长授课、庭长说案、干警讨论等形式,活跃学习气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发扬理论联系实际,转变工作作风,大兴调研之风,努力提高法官的理论素养;继续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习考核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干部责任制度和各种奖惩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干警的行为。
  四、以抓好审判大楼建设为重点,努力改善执法条件。
动员一切积极因素,确保机关审判大楼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尽快落实船寮法庭办公用房,并力所能及地改善其他办公设施。另外,在搞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要努力使各项审判辅助工作都有一个新的提高。
  各位代表,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是人民法院搞好审判工作的根本保证。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的领导下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公正司法,扎实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切实为我县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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