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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青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3-04-22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2007年3月15 日在青田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青田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周  庆


各位代表:
    我代表青田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县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四年,我县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共办结各类案件12578件,年平均办案3100件以上,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建设“平安青田”,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审判职能全面强化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  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14件,判处罪犯1247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1088人。刑事审判中,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97件,判处罪犯149人,审结抢夺、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76 件,判处罪犯422人,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37件,判处罪犯52人。如在我县诈骗、盗窃多达55起的被告人孙晓芬,被我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判令其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同时,注重宽严相济,注重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确保所有刑事案件在审限内结案。积极开展预防犯罪工作,注重青少年维权,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2006年,县法院少年庭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依法调节民事关系  四年来,县法院每年审结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均在2000件以上。审结婚姻家庭、债务、房地产、损害赔偿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7531 件;审结经济合同等商事纠纷案件1203件,涉案标的达1.85亿元。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注重调解疏导功能,调解撤诉结案率达到65%;注重简易程序的效能作用,高效审结了大量民商事案件;注重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良好的道德风尚;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圆满办结了腊口117户农民与江苏大绿种苗有限公司的西瓜种子质量纠纷、章村“2.6”特大交通事故引发的40人诉丽水汽运集团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民商事审判呈现出调解撤诉率高、息诉服判率高、自动履行率高,上诉改判率低、申请执行率低,信访投诉量少的“三高两低一少”的良好态势。
    稳妥审理行政案件  审结行政案件56 件,其中经过协调原告主动撤诉或行政机关主动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24 件,占42.8%;依法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6件,占10.7%;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26件,占46.5%。共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340件,其中计划生育非诉案件297 件,执结标的470余万元。在全市法院率先尝试推行非诉执行案件申辩制度,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注重维护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逐步规范流程监督  全面加强立案工作,构建“大立案”模式,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费用的减、缓、免,共受理属于司法救助的案件600余件,减、缓、免诉讼费用170余万元。积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纷争,共处理来信206 件,接待来访546人次。认真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坚持依法纠错,审结再审案件22件,其中判决撤销原判的10件,维持原判的7件,调解撤诉的5件,做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既判力的有机统一。
    二、执行工作不断加强
    执行是人民法院的硬任务,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四年来,县法院不断充实执行力量,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分离执行裁决和实施机构,穷尽执行措施,采用集中执行、分片分组执行、曝光被执行人名录、开通执行“110”等多种执行方式,致力于缓解执行难。共执结案件2664件,执结标的7381.1万元,年均执结率达93.8%。同时,认真开展历年执行积案清理活动,其中2006年清理执行积案421件,执结标的1103.8万元,清积率达33.4%。2006年有效执结率达到74.6%。先后被省高院评定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先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
    三、司法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执行机制不断改进。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警务化机制,实行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合署办公,有效整合了人力资源;在县委的主持下,初步建立了多部门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二是内部机制日趋规范。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办案质量评查、差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设立庭长管理基金和廉政保证金;改革年终评先奖励办法,改“评选制”为“申报制”,改一次性奖励为次年逐月奖励;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调解、执行,参与院内事务监督,2006年人民陪审员参加各类案件庭审183人次。三是便民举措不断完善。开展乡镇巡回工作,主动为乡镇、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利用网络视频技术进行网上开庭,方便国外当事人参加诉讼;利用手机短信收发系统辅助送达法律文书,提高送达效率;民商事判决书增加附页,载明法律条文,促使当事人明理息讼。
    四、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多年来,县法院党组始终坚持不懈抓队伍,将提高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审判业务素质置于首位。突出政治素质培养,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专项活动,培育现代司法理念,改进审判执行作风。突出专业素质培育,积极开展在职学历、学位教育,举办各类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目前,全院拥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68人,占69.3%,共有17 人先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得到增强,全院干警连续四年“零违纪”,法院公信度进一步提升。四年来,共有19个庭室和个人荣立二等功或三等功,法警大队于2005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县法院在全市法院年度考核中均获一等奖,先后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司法为民先进单位”、“全省政法系统规范执法先进单位”,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五、物质装备明显改善
    在党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四年来,法院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根本改善。2003年7月,县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竣工并投入使用,相继开通、配备了内部局域网、智能化档案管理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安全智能门等现代办公设备。庭审活动中,计算机、多媒体示证系统等现代化设施得到广泛应用。同时,运用网络系统进行审务管理,司法活动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六、中心意识、人大意识进一步增强
    高度重视移民工作,抽调精干力量参加移民工作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移民工作任务。在第一、第二水平年移民工作中,分别被评为县级移民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滩坑电站移民工作先进单位,并有6名干警分别被评为省、市、县级移民工作先进个人。同时,坚持从移民工作大局出发,依法惩处破坏滩坑移民工程的犯罪分子,审慎处理与滩坑移民工程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为移民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司法保障。
    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主动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法院工作和旁听庭审制度。对人大监督的案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专人办理,并及时报告结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9 次,旁听庭审160多人次,参与法院执行工作50多人次,并聘请了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院特邀司法监督员。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工作历程,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就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必须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聚精会神抓审判,一心一意谋公正;必须提高队伍素质,树立法官清正廉明的良好职业形象。同时,要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社会影响,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抓好审判与抓好队伍、工作创新的关系,审判是中心,队伍是保障,创新是动力;要正确处理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与形象公正的关系,实体公正是根本,程序公正是保障,形象公正是基础,只有实体、程序和法官形象的全面公正,才是真正的司法公正;要正确处理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的关系,提高队伍素质一靠教育,二靠制度。这些必须坚持的原则和正确处理的关系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认真把握。我们深情地感受到: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关心的结果,是法院全体干警忠于职守、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县法院对长期理解、关心、支持和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组织和干部群众表示由衷的谢意!同时,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矛盾不断涌现,各种新类型案件日益增多,如一些群体性纠纷案件,一些移民纠纷案件,稳妥处理这些案件的能力尚需增强。二是法官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官比例偏少,且不少法官没有经过专业法律院校学习,业务功底相对薄弱,办案不精、效率不高现象仍然存在;法官待遇偏低,法院工作可持续发展面临压力。三是案件有效执结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人口流动频繁,被执行人难以寻找,可供执行的财产难以发现,部分案件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有效执结,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警工作方法简单,服务热情不高,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做法没有完全消除,司法为民理念在实践中显得有些机械。五是司法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审判执行任务日趋繁重,人员编制不足,速录员、驾驶员等一批辅助人员缺乏财政保障;三个人民法庭办公条件落后,三级法院联网尚未完成,软、硬件建设仍需加强和改善。
    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制约了法院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并期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予以谅解、支持和监督。
    各位代表,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描绘了侨乡今后五年的发展蓝图,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服务大局促发展,和谐融入保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县法院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着力培育司法和谐理念,努力构建服务型、规范型、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人民法院,为和谐小康新侨乡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着重要做到“五个一”,即“培育一种理念”——司法和谐;“围绕一个主题”——公正与效率;“树立一种意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突出一个特色”——侨乡法院;“坚守一条底线”——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今后,我们的努力方向是:
    一、精审判,强执行,努力建设“服务型”法院
    审判就是服务,要始终坚持服务中心、保障发展的指导思想,找准审判和执行工作如何服务和保障全县工作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刑事审判要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持“严打”态势,规范非监禁刑的适用,注重刑罚的社会效果。民商事审判要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完善便民举措,慎重处理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努力追求案结事了。行政审判要坚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最大限度地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进一步改进计划生育等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模式,积极为乡镇、部门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有效执结率,致力破解执行难。继续践行省高院提出的“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三项承诺”,关注民生民计,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严管理,抓整改,努力建设“规范型”法院
    规范才能公正,没有规范就没有公正,没有公正就没有公信,没有公信就没有司法权威。要继续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司法礼仪、程序运行、裁判文书等诸多环节,要抓住容易发生徇私枉法、侵犯当事人权利的岗位和环节,深入整改突出重点问题,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堵塞诉讼过程中容易产生问题的漏洞,保证司法公正。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要以“作风建设年”为载体,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并切实加以落实,以制保序促规范,切实规范司法行为。
    三、重教育,提技能,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
    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全体干警中牢固树立民主政治观、司法公正观、办案效率观、审判公开观、司法中立观和职业廉洁观等法治理念,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永葆法院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高度重视法律专业人才的培育和法院文化建设,文化建院、学术兴院、质量强院,大兴学习研究之风,要善于总结审判经验,不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经常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这条主线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全过程,牢筑廉政防线。
    四、寻突破,显特色,努力建设“创新型”法院
    结合我县华侨之乡、经济大县的实际,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进一步深化法院司法改革。要做大立案环节,重视简案速裁,严格流程管理,完善庭前程序准备,实现办案的繁简分流。要做实监督环节,拓展案件评查面,完善办案质量档案,进一步构建办案质量评估体系,健全办案人员业绩考核机制。要深化执行监督,坚持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的分离,并逐步规范执行积案的清理,推行易岗清理,努力减少历年执行积案。要坚持每月乡镇巡回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基层纠纷调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使用。要加大科技在法院工作中的应用,继续完善网络视频庭审和短信送达等便民举措,尽快实现三级法院联网。
    五、树理念,求效果,努力建设“和谐型”法院
    和谐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谐的司法环境无疑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利益”协调是和谐问题最核心的焦点,司法是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县法院要树立“司法和谐”的理念,积极融入全县发展氛围,践行和落实司法为民、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的诉讼秩序,缔造和谐的司法环境,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追求效率与公正的统一、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面对党和人民的要求,挑战是现实的,机遇是潜在的,人民法院工作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谋求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突破,为建设 “平安青田”,构建和谐小康新侨乡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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