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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第三十期
时间:2005-06-03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青田县人民法院先进性教育暨专项整改活动简 报第三十期青田法院先进性教育暨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编        2005年6月2日
谷江南院长对“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提出要求
  6月2日,我院“规范司法行为 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省政法委、省高院、市中院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本院如何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谷江南院长参加会议,并就我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提出要求。  谷院长在讲话中首先强调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他指出,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 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加强政法机关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部署,对促进政法机关公正执法司法,推进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我院实际,就如何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谷院长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意义。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政法系统中的延伸和深化,是对政法系统先进性教育成果的检验和扩大,也是建设“平安青田”、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全体干警要自觉与中央的部署保持一致,与上级法院、党委的要求保持一致,不断深化认识,积极主动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  二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对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再传达,并根据院统一实施方案制定相应计划。务必保证每一位干警都能准确掌握整改活动的内容和方案,领会专项整改活动的意义。  三是要坚持两不误、两促进。一方面要通过充分的思想发动和有效的组织领导,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三阶段和专项整改活动第一阶段各项工作的落实。另一方面又要以开展两项活动为契机,狠抓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促进上半年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是要认真查摆问题。要在先进性教育前两个阶段所取得成效基础上,继续广泛征求意见,从社会各界反映和批评意见、涉诉信访案件等方面查找个人、部门、本院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要认真整改。通过查摆,对存在的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认真加以整改,并深挖思想根源,对一些已不适应社会经济、政治发展需要的司法理念坚决予以摒弃,从源头遏制司法不公现象。 报:市中院,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委督导四组。 送:各庭室,各支部。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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