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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第二十三期
时间:2005-04-08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青田县人民法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简 报第二十三期青田法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编            2005年4月8日
谷江南院长就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提出“五个必须有”和“五个不能有”
4月7日,我院召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会议,谷江南院长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评议阶段的工作再次作了部署,并就该阶段的工作提出“五个必须有”和“五个不得有”的要求。 为进一步把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向深入,使该项活动真正取得实效,谷院长强调,一是必须有正确的引导和疏导,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做好导航作用,确保活动正确开展,及时发现问题,边议边改,努力疏通,不能有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存在不正确的认识;二是坦诚沟通对话必须有,要积极开展真诚的谈心活动,以心换心,与人为善,真心实意帮助他人,不能有不负责任的批评,甚至相互指责,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三是符合个性的意见必须有,针对性要强,密切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不能有敷衍塞责遮掩矛盾的做法;四是征求意见必须有组织的也有个人的,有思想的也有工作的,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不能有空洞无物脱离实际,毫无根据,无中生有伤害他人积极性的东西;五是规定动作必须有,每个内容都要扎实完成,同时要适当选择自选动作,以生动的形式丰富内容,不能有规定动作完成不到位,自选动作搞花样的应付。简讯: 4月6日,我院倪怀仁副院长带领先进性办公室有关人员到联系乡祯旺征求意见。倪副院长一行与乡领导和部分干部进行了座谈,并走访了部分群众,分别征求对法院工作和党员法官的意见。 报:市中院,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县委督导四组。 送:各支部,各庭室。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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