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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法院2014年审判运行态势分析
时间:2015-01-21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青田法院2014年审判运行态势分析

2014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及指导下,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突出围绕公开、公正、公信法院建设,狠抓审判管理,案件质效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整体运行态势良好,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审判执行工作总体情况

(一)收案下行,执行案件下降明显

2014年,全院新收各类案件7114件,去年同期为8151件,同比下降12.72%,收案总数继续位居全市第二,仅次于莲都法院。其中受理审判案件5212件,同比下降7.91%,执行案件收案1899件,同比下降23.67%。执行案件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诉讼费案件单独立执费字,不再计入案件数。

从案件类型分布来看,新收刑事案件550件,同比下降0.54%;新收民商事案件4582件,同比下降8.67%;新收行政案件10件,全部移送中院指定管辖,不再计入案件数;审查行政非诉案件75件,同比下降7.41%;新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8件,同比上升了166.67%;新收执行案件1899件,同比下降23.67%

 (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一线法官任务繁重

2014年,全院共审结各类案件7037件,去年同期为8202件,同比下降14.20%,仅次于莲都法院11153件,位居全市第二名。在案件数与莲都法院相差悬殊的情况下,我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205.76件,仍继续领先全市法院,是丽水市唯一一家高于全省均值的法院。随着阳光司法等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一线法官工作任务不断加重,办案压力持续加大。

(三)明确目标,克服困难,审判质效显著提升

围绕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出台了《青田法院深化阳光司法实施细则》、《2014年青田法院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青田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创先争优为导向,以流程管理为路径,以质效考核为动力的长效机制。通过完善核心指标质效评估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强化办案激励机制,促使青田法院审判质效水平跻身全市法院先进行列。2014年第一季度,我院在丽水市基层法院质效数据考核中排名第六,但是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办案力量逐步增强,案件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多项质效数据位居全省前列,最终在2014年度丽水市基层法院质效数据考核排名中取得了第三名。

从反映案件质量指标看,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0.89%,申诉改判发回率为0%,均位于全省前列;从反映案件效率指标看,平均审理天数、平均审限天数、上诉案件平均天数分别为27.3520.872.82天,均位于全省第四名,同期结案率也由第一季度的74%提升至目前的98.9%从反映审判效果指标看,民事行政上诉率2.16%,位居全省第三名,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从第一季度的50.81%提升到68.59%,审判效果成效明显。从反映司法公开指标看,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99.69%,居全省第九位,庭审录像率100%居全省第一位,司法透明度高。

(四)积极探索,科技助推阳光司法

阳光司法工作作为今年全省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我院领导十分重视,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阳光司法工作部署,在丽水中院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的批示肯定,真正让群众走进司法,让司法贴近百姓。在2014年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出具《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报告》中排名第22,在丽水市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三。

一是庭审记录录音录像改革成效显著。自今年9月份,青田法院被确定为全省网络司法拍卖试点法院以来,认真落实省高院的工作部署,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利用高新信息技术手段,设置多项便捷操作,有效提升了庭审效率。同时结合本院实际,认真研究并设计了《青田法院庭审记录录音录像确认单》,取得了一定成效,承办法官一致表示庭审节奏明显加快,庭审效率大幅提升。据初步估算,与传统庭审方式相比,庭审时间至少压缩了三分之一。该项工作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和市中院徐亚农院长的批示肯定。并作为三家典型法院之一在全省法院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上介绍经验。

二是自主研发系统,推进司法公开。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青田法院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整合现有司法资源,自主研发立案公开系统,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设置大屏幕液晶电视,对所有新收案件以及一周内新立案件的收案时间、立案时间、未立案原因等案件信息进行滚动播放,实现实时公布立案登记情况,确保立案情况的公开透明。该做法系全国首例,不但增强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有效遏制案件久拖不立的现象,而且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讼难的问题,真正使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能够得到及时维护和伸张。省高院齐奇院长批示:“立一庭、审管处可关注该软件效果。”中院徐亚农院长批示:“也请栽标、建新、永新、光明关注”。

三是开通QQ在线客服打造涉侨服务新平台。在门户网站的涉侨服务中心版面上添加QQ在线客服软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QQ和网页的无缝结合,为法院门户网站提供与群众对话的平台,在线延续法律服务。该平台还配备了摄像头,不仅可以实现与法官的远程面对面交流,还可以实现预约院领导接待、反映案件情况、查询案件办理进展等功能。为有效解决涉侨服务对象的时差问题,方便华侨与就近海外联络员联系,本院还聘请5个华侨主要分布国家的7名海外联络员担任QQ在线客服,帮忙处理和解答相关信息。同时将联系人反映或咨询的问题,进行统一造册登记,并将所有的音频、视频、文字资料整理打包后,移送给相关业务部门处理。然后针对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整理、编辑和加工,经匿名处理后形成统一回复模板,切实提高在线回复的效率。

四是加强网站建设,规范阳光司法。在界面设计方面,采用深红色作为主基调,统一文字、图形色彩,让色彩搭配稳重、合理、大气,使页面富有时代气息和美感。在栏目设置方面,突出信息公开、诉讼服务、在线交流的主体架构,设置有新闻中心、诉讼指南、审务公开、执行动态等主栏目,公布法院工作动态,公开院领导资料、法官照片等。同时立足侨乡特色,增设特色栏目。在网站显要位置设立杨艳萍法官工作室涉侨诉讼服务中心两大特色专栏。党代表杨艳萍法官工作室专栏特设法官网上咨询平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专业性的解答。涉侨诉讼服务中心专栏包括涉侨审判概况、海外服务、职能与规章、调研成果、诉讼指导和资源下载六个栏目,群众可通过点击该专栏获取涉侨诉讼流程、导诉联系方式、法律文书模板等相关信息,了解涉侨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动态和近期发布的文件。

二、刑事审判工作情况

(一)刑事案件收案略微下降,危害交通安全、盗窃及故意伤害犯罪依然是今后预防打击重点

新收刑事案件550件,同比下降了0.54%,其中,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犯罪居各类刑事案件前三位,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5.45%

十类刑事一审案件中,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收案数均为0件;危害公共案件犯罪案件168件,同比下降18.05%;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1件,同比上升82.35%;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61件,同比上升35.56%;侵犯财产犯罪125件,同比下降11.97%;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12件,同比下降16.42%;贪污贿赂犯罪8件,同比下降11.11%;渎职犯罪1件,同比下降75%

(二)经济犯罪大幅增长,食品安全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经济犯罪案件虽然绝对数不大,但近年来增势明显,值得关注。全年共新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1件,同比上升82.35%。非法经营罪11件,收案数是去年同期的3.67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1件,收案数是去年同期的2.2倍;

(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总体有所下降,治安形势略有好转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出现小幅回落,全年新收298件,同比下降7.72%其中,新收故意杀人案件1件,与去年持平 ;盗窃案件100件,同比下降4.76%;强奸案件4件,同比下降20% ;抢劫案件7件,同比下降22.22%

(四)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非监禁刑适用

始终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积极适应治安形势变化,坚持宽严相济、打击与预防犯罪并重,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

重刑率明显下降。2014年共判决生效罪犯777人,同比下降11.51%,适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重刑率为3.47%,同比下降了3.99个百分点。

未成年犯罪量刑更加宽缓。全年共判处未成年罪犯41人,同比下降8.89%;适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的重刑率适用率为0%,对41名未成年犯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青少年正常回归社会。

非监禁刑适用率同比上升。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悔改表现的或具有立功、自首及其他法定从轻、减轻的刑事被告人,兑现从宽政策,共判处拘役、管制、单处罚金以及适用缓刑的罪犯人数439人,占罪犯总人数的56.5%,同比上升3.34个百分点。

(五)强化司法人权保障,防范冤假错案

100名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可能判3年以上的刑事辩护率达92.09%,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三、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

(一)民商事案件收案略微下降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含特殊程序)4582件,同比下降8.67%,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含特殊程序)4520件,同比下降10.53%,诉讼标的总金额9.72亿元。民商事案件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去年船寮法庭受理青田泰晟鞋业有限公司系列案件584件。

民商事一审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256件,同比上升0.16%,诉讼标的额为6419万元;合同纠纷案件2079件,同比下降0.38%,诉讼标的额为7.99亿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1185件,同比下降30.82%,诉讼标的额为2.09亿元。

(二)民间借贷案件小幅上升,金融纠纷案件仍呈现高发态势,两类案件积案化解任务依然繁重

全年新收民间借贷案件1251件,同比上升1.54%。虽然民间借贷纠纷上升幅度不大,但金融纠纷案件仍呈现高发、多发态势,全年共受理金融借款纠纷案件227件,同比上升32.75%。两类案件未结案件数达到54件,审判工作压力仍然突出。

(三)劳动争议纠纷、人身权纠纷案件止升回落

2014年,共受理一审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07件,同比下降0.93%;受理人身权纠纷案件175件,同比下降7.41%,其中,占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案件总量的66.96%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下降5.59%,说明道路交通治理效果明显。

四、涉侨审判工作情况

全年共办结涉侨民事案件612件,涉侨商事案件239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18.8%。成立全国首个涉侨诉讼服务中心以及专门的涉侨审判调解室,聘请3名知名侨领担任特邀海外陪审员,规范流程办理涉侨案件并加大力度实施简案快办机制。同时设立专门涉侨审判庭,并进行高清数字法庭改造,全面升级远程视频庭审设备,画面和声音更加清晰,使用更加简便,极大缩短涉侨审判诉讼时间。作为省高院指定的全市唯一一家法院,香港卫视来我院拍摄专题记录片,宣传涉侨审判亮点工作。

五、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一)行政案件全部移送

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0件,结案0件。去年收、结案为10件。自丽水市法院实施行政案件指定管辖以来,青田法院所有行政案件均移送其他法院审理。而今年以来根据省高院规定行政移送裁定立为行他,不再计入案件数,所以今年受理10件行政案件均立为行他字号,并全部移送至其他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的行政管理领域主要集中在土地、城建、劳动社会保障区域,这三类案件收案数占总数的70%

(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略有下降

随着“裁执分离”工作模式的推进,全市法院非诉行政执行工作面临更大压力,今年新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75件,同比下降了6.25%,裁定准予执行75件,准执率为100%。目前,行政非诉案件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案件,占全部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的93.33%

六、执行工作情况

(一)执行收结存案均大幅度缩水

全年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899件,同比下降23.67%,执结案件1885件,同比下降了24.63%,未结案84件,同比上升20%。在新收各类执行案件中,民商事执行案件1569件,同比下降30.48% ;刑事罚金、没收财产、附带民事执行案件233件,同比上升了90.98%;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5件,同比下降6.25%;仲裁执行案件11件,同比下降26.67%。执行案件大幅度减少主要集中合同执行案件,同比去年减少了577件。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根据省高院规定,诉讼费案件须立为执费字,不再计入案件数。全年共受理诉讼费执行案件25件,去年同期为366件,同比减少了93.17%

(二)执行质效数据大幅度下降,案件周期长

2014年青田法院实际执行率43.94%,同比下降了41.5个百分点;执行标的清偿率43.75%,同比下降45.06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75.73%,同比下降了19.33个百分点;平均执行天数60.45天,同比上升了26.6天。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今年以来经济形势下滑,企业老板跑路现象明显增加,造成同一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增多,导致案件财产处置时间较长。二是由于去年本院采用“撤回”方式执结一部分案件来提升实际执行率和标的清偿率,但是今年以来,按照高院的要求已停止使用“撤回”方式结案,必然导致部分执行质效数据较去年同期明显下浮。

(三)深化执行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建设效果显著

全年共通过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4240次,涉及案件数1603件,查询到银行存款4107万元、车辆133辆、房屋112处、土地1处。加大对失信老赖的信用威慑和惩戒力度,在征信平台公开曝光60个失信黑名单,使他们在申请贷款、招投标、资质认定、市场准入、乘飞机高铁等方面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共限制出境1875人,司法拘留54人。开展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活动,逐一查询历年程序终结案件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共恢复执行87件,涉及标的1553.2万元。

七、涉诉信访情况

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有关涉诉信访工作的部署,坚持“不忽悠、不回避、不迁就、不姑息”的工作理念,加大领导干部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上门走访的力度,严格落实首接首访责任制,确保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74件,同比下降了14.86%。其中,来信34件,同比上升64.71%;接待来访40人,同比下降45.21%。处理申诉、申请再审7件,将本院遗留多年的最高院甄别终结、省高院终结报最高院备案以及我省认定无理访的11件案件移交信访联席办。推行“判后答疑接待日”制度,每周安排一天答疑。当事人对判决提出疑问的,由承办法官、庭长解释答疑,对重大、疑难、集体诉讼以及可能矛盾激化、扬言上访的案件,由分管领导、院长出面接待解释,加强信访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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