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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华侨富二代骗财骗色被判刑十年
时间:2013-11-26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青田男子王某在网络上谎称自己是富二代华侨,通过网络与女子交友,继而骗财骗色。此前王某曾用此手法与金华一女子网恋,并骗走该女子现金及贷记卡消费20余万元,在今年7月份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因本案,王某从服刑地浙江省乔司监狱被依法解回再审。本案中的两位受害人分别被诈骗36万、5.93万。近日该案经青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青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王某,36岁,浙江青田人,已婚,并有一个3岁大的孩子。王某14岁进过少管所,18岁因为抢劫罪和脱逃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经审理查明:早在20102月,被告人王某就谎称自己为华侨富二代,并在QQ上认识了莲都女子孙某,并以男女朋友相称。之后王某谎称自己在荷兰经商回国发展、继父病危即将去世有遗产继承纠纷、回国处理从钼矿一事需要送礼等各种理由,共计骗取孙某人民币36万元。

2012年上半年,王某通过某婚恋交友网站以网名为“品味人生”的虚拟身份向虚拟身份为“小丫头”的被害人徐某发送交友信息,谎称自己离异,在荷兰经商回国发展,目前在杭州考察项目,并留下了自己的QQ联系方式。20123月,被害人徐某通过QQ与被告人王某取得了联系,之后被告人王某为达到骗取被害人徐某钱财的目的,同样以谎称家族有产业、父亲病危即将去世有遗产继承纠纷等虚假事实,并以跟其关系不好的母亲和哥哥正从国外回来找他,为躲避查找,银行账户无法使用等理由,不断向被害人徐某借钱。徐某共被骗取人民币5.93万元。

青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通过注册虚假征婚信息,或通过QQ编造自己系从荷兰经商回国发展、继父病危即将去世有遗产继承纠纷等谎言,除骗色外还不断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41.93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王某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诈骗罪没有判决,应当对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并与前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处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二、被告人王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孙某经济损失36万元,退赔被害人徐某经济损失5.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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