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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90女孩”与老公吵架离家出走后 竟跟别人同居生子
时间:2016-06-08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随着审判员的法槌一声落下,这一对夫妻多年的恩怨终于是平息了。吴力峰深深地吸了口气,一直是呆坐在原告席上,迟迟未曾离去。

     1978年出生的吴力峰早已到了适婚的年龄,然而却一直找不到称心如意的伴侣。2009年初,一个非常偶尔的机会,吴力峰经他人介绍认识了1990年出生的函筱。两人一见如故,女孩的年轻貌美顿时吸引住了吴力峰,而吴力峰的成熟稳重也让函筱心生好感。两人交往不久后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并在20118月中旬到青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当年11月生育了一个儿子。

     原以为会像一个普通的家庭一样平淡的生活下去,但是现实的生活总是没有想象当中那么美好。婚后的一段时间一家人还是相敬如宾,但随着一起生活时间长了,两人的“摩擦”也越来越多,经常会因为一些家庭琐碎的事情就争吵起来,甚至到后面还会大打出手。2014年,在一次争吵之后函筱索性就独自离家出走。

  吴力峰以为这只是小吵架,函筱很快就会回家,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仍然没有等到函筱回家的身影。这时的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了,他开始到处寻找函筱,但都没有结果。一年多过去了,他只好心灰意冷的回家了。但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般只有电视上才有的剧情也会演绎到他的身上。

     函筱离家出走后,以为吴力峰回来找自己,但她等了很久也没有看到吴力峰的出现,函筱越想越生气,决定到外地打工去。在外地打工时她认识了一个“蓝颜知己”李帅,李帅的温柔体贴让函筱很是窝心,很快便与这个李帅同居生活了起来,并于2016年与李帅共同生育了一子。吴力峰知道这件荒唐的事情后犹如晴天霹雳,突如其来自己头上戴了一个这么大的绿帽子,同村里的人在背后纷纷议论着他,这让吴力峰无法接受,便想找函筱理论要个说法,但她自从离家出走后就不知去向。吴力峰一怒之下就将函筱一纸诉状告到了青田法院要求与函筱离婚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

     青田法院于近日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函筱承认了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子女的事实。法院经调解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准予二人离婚,两人共同生育的孩子由吴力峰抚养,函筱支付相应的子女抚养费,并判决函筱支付给吴力峰精神损害赔偿金25000元。

     法官点评:本案被告函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并生育了一子,不仅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更是对家庭和孩子造成了深深的伤害,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函筱因法律意识淡薄,单纯认为两人分开后就可以过各自的生活互不干涉,殊不知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红线,甚至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以上人物均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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