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青田县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院徐新民同志被最高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图文)
时间:2013-10-08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近日,我院徐新民同志被最高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该奖章是最高院旨在表彰在人民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艰苦边远地区连续20年)、为法院工作做出贡献的离任法官和退休法官而设立的。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泰隆银行向我院执行局送锦旗表谢意
上一篇:我院洪文杰副院长到船寮法庭新大楼建设工地检查工作
版权所有:青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8-6819039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