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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第二阶段突出检查三个重点剖析两个案例组织一次自查
时间:2006-08-31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我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第二阶段突出检查三个重点剖析两个案例组织一次自查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工作中,我院通过突出检查三个重点,分析两个案例,组织一次自查一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干警“对照检查、清理思想”,真正查找单位、部门和干警个人在执法思想、执法行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干警自觉清除错误的思想理念,确保了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突出检查的三个重点是:一查公正和效率的意识强不强。从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的神圣使命,确保公正司法是我们的根本职责的高度,查切实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意识强不强,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认识清不清,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是否存在;二查为民服务的意识强不强。对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针和落实 “三项承诺”的具体要求,查群众观念是否淡薄,有无不认真或不公正处理群众诉求,是否有对群众冷、硬、横、推等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存在;三查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识强不强。对照中政委和最高法院关于“在集中整治告一段落后,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省高院《2006-2008年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查对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是否得力,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格、行为不规范、审判不公正、作风不廉洁等问题。 剖析两个最近发生在本系统的典型案例:组织全院干警深刻剖析海南临高法院发生的一民事案件十九年未审结的严重失职渎职事件和原龙泉法院副院长刘某受贿案,从法治理念、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管理制度多角度分析列举全院干警应从两个案例中吸取的教训,帮助干警联系实际,注重从思想上查原因,找问题,全面清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违悖的错误理念,彻底消除各种形式的违法违纪办案苗头。 组织一次自我检查:组织全院干警通过庭务会、读书会讨论等多种形式,结合对党中央领导人重要讲话精神,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以及对贾建平、许祥珊、魏剑明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心得,对照个人思想及工作实际,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在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规范、司法效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并形成剖析材料,使存在的问题切实得到改善和解决。(余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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