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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为名 抢劫是实
时间:2005-06-21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寻欢为名 抢劫是实
远离家乡外出打工,却不安心工作,把目光瞄向卖淫女抢劫生财,换来了监狱生活。日前,青田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孙黎明、柯小荣犯抢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来自湖北的孙黎明、福建的柯小荣在青田县温溪某企业打工。2005年1月28日晚,孙黎明、柯小荣伙同袁观友(在逃)等人经事先商定要抢劫卖淫女,根据分工安排,柯小荣以嫖宿为名骗美容店小姐刘某要到她家中去,当走到青田特种设备有限公司旁的菜地时,紧随其后的袁观友冲上去掐住刘某的脖子,并把她按在地上,孙黎明也假装着按住了被告人柯小荣,在放跑了柯小荣后,孙黎明伙同袁观友对刘某实施抢劫,共抢走人民币175元及金戒指等物。在逃离现场过程中,被告人孙黎明被周围群众抓获,次日,温溪派出所民警抓获了被告人柯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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