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青田县 > 新闻中心 > 主要信息  
我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制度
时间:2005-02-04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我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制度
先进性教育活动伊始,为确保我院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高质量,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院党组决定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院党组书记谷江南、党组成员陈海环联系第一支部,党组成员倪怀仁、何销宗联系第二支部,党组成员杨建雄联系第三支部,党组成员程崇勋、彭宇清联系第四支部。 该项制度明确规定,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的主要任务是经常深入所联系的支部,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顺利完成教育活动的所有任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我院召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做出部署
上一篇:青田法院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版权所有:青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8-6819039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