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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内外并举协同治理民间借贷成效明显
时间:2018-12-03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民二庭内外并举协同治理民间借贷成效明显

今年6月,民二庭先后出台两项意见,建立起内外并举协同治理非法民间借贷的工作机制,该机制与省高院印发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 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会议纪要》基本吻合。机制运行半年来,成效初显。今年7-11月,我院民间借贷纠纷收案828件,较去年同期1074件下降22.9%;标的总额16803.7万元,较去年同期37512.3万元下降55.2%;个案均值为20.3万元,较去年同期34.9万下降41.8%。收案量、标的额、大额民间借贷存量均有明显下降。做法如下:一是明确规制对象和甄别方法。区分合法民间借贷和高利贷、套路贷等民间融资乱象,对前者予以保护,后者予以打击。重点审查通过变造填空式借据、制造走账流水、转贷平账、假借现金支付、预收利息保证金等手段,制造证据闭环,虚增债务金额,规避合法性审查的事实。对存在职业放贷人、借据采用格式合同、存在高利贷表象、有意规避款项交付事实审查的案件重点关注。文件出台以来,已先后打击虚高借款数额、伪造公证文书、篡改债权数额等不诚信诉讼案件9件,视情节处以100020000罚款。二是建立重点关注名单。对具有职业放贷、高利贷、套路贷表象的人群建立重点关注名单,向上级法院报备,并抄送公安、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涉名单人员的,统一认定为高风险案件,通过优先调解、签订诚信保证书、尽量直接送达、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等手段查清借贷事实,建立风险预警机制。6月份以来,该庭已将4人列入职业放贷人名册。以李康宏为例,2016-2018上半年共起诉68起民间借贷纠纷,总标的达518.9万元,该庭于8月将其列入职业放贷人名单后,再无起诉。三是加大协同处置,形成规制合力。联合税务部门召开座谈会,达成共识,对于职业放贷行为人,税务部门将对其利息收入进行审查,依法要求申报个人所得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处理;联合宣传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处置案例,构建预防和威慑体系,增强民众防范意识,给放贷者以警示,集各单位力量形成规制合力。截至目前,已向税务部门移送可能涉个人所得税征缴的职业放贷人名册,含4人;已有3起案件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处理。(王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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