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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助力,异地执行迎刃而解
时间:2019-05-12  来源:青田法院  作者:选择作者  分享到:


法官同志,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以为这笔钱再也拿不回来了,真是辛苦你们了。申请人吴某握着青田法院执行干警的手,眼里含泪。

这一幕发生在安徽省黄山市温州商会会馆,申请人吴某作为代表跟被执行人进行协商。在经过商会陈会长及其他商会成员调解后,案件出现转机。

据悉,吴某与刘某等四名原告原是安徽歙县某矿业有限公司的合法股东,依法持有该公司的全部股权。2017年2月23日,在第二被告王某介绍下,第一被告陈某与四原告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3月10日,双方到市场监管局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该公司全部股权作价人民币800万元,陈某已支付600万元,剩余的200万元经过各方当事人协商后决定,由陈某出具欠条,承诺个人在7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如未按约支付,第二被告王某与第三被告该矿业有限公司对第一被告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告多次要求陈某支付款项,但直到约定付款期届满,陈某仍未履行,担保人也未履行担保责任。同年10月,四原告至青田法院,后在2018年1月调解完毕。可陈某在履行第一期后便销声匿迹,经过多处打听无果,刘某等四人在2018年6月申请执行。

青田县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控,发现陈某与王某名下,除王某有一套位于黄山市屯溪区维多利亚东苑的房产和陈某的股权外,均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调查,该房产属于王某夫妻共有,还存在抵押和租赁情况,且已被屯溪区人民法院进行首次查封。因处理意义不大,申请人要求暂不处置该房产,而该矿业有限公司因公益林占用审批手续没批下来,一直没有正常开采。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公司机器设备及陈某股权,但因停业状态导致设备不值钱,公司也不能正常采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9年4月9日,申请人向法院提供了一条线索——王某在黄山做生意,且是当地温州商会成员,并表示希望一同前往黄山处理案件。次日,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联系上了温州商会陈会长。陈会长在了解情况后非常重视,立刻联系王某,并约定好见面时间详谈案件情况。4月11日一早,双方当事人、法院执行干警、商会陈会长及其他商会成员在会馆共同协商此次的股权纠纷案件。    青田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控,发现陈某与王某名下,除王某有一套位于黄山市屯溪区维多利亚东苑的房产和陈某的股权外,均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调查,该房产属于王某夫妻共有,还存在抵押和租赁情况,且已被屯溪区人民法院进行首次查封。因处理意义不大,申请人要求暂不处置该房产,而该矿业有限公司因公益林占用审批手续没批下来,一直没有正常开采。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公司机器设备及陈某股权,但因停业状态导致设备不值钱,公司也不能正常采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9年4月9日,申请人向法院提供了一条线索——王某在黄山做生意,且是当地温州商会成员,并表示希望一同前往黄山处理案件。次日,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联系上了温州商会陈会长。陈会长在了解情况后非常重视,立刻联系王某,并约定好见面时间详谈案件情况。11日一早,双方当事人、法院执行干警、商会陈会长及其他商会成员在会馆共同协商此次的股权纠纷案件。

2019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通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此次异地执行,正是青田法院对发挥商会调解作用的首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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