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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法院12月失信被执行人曝光
时间:2017-12-29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因下列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现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被执行人蓝罗松,男,19731118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海口镇济头村驮塘。

蓝罗松应偿还洪某某58万元,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蓝罗松仍未完全履行。 

被执行人厉法满,男,19740121日出生,住青田县北山镇李坑村郑山后隆。

厉法满应偿还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9万余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厉法满仍未完全履行。

被执行人吴少村,男,19680603日出生,住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吴坑村。

被执行人陈丽杏,女,19711127日出生,住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吴坑村。

吴少村、陈丽杏应偿还夏某某等人13万余元,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少村、陈丽杏仍未完全履行。

被执行人留宗弟,男,19681030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油竹街道官中小区5幢。

被执行人吴雪梅,女,19681226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油竹街道官中小区5幢。

留宗弟、吴雪梅应偿还徐某某448万余元,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留宗弟、吴雪梅仍未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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