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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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鹤城镇江南大道136号403室
时间:2016-04-19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变卖公告

2016)丽青法拍字第20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5910时至201651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青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青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青田县鹤城镇江南大道136403室的房产,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证号:青房权证鹤城字第00047088号,建筑面积:143.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青国用(2009)第04149号,使用权面积:7.62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评估价:144.4万元、变卖价:94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及其倍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5910时止接受咨询【上班时间】,本院统一安排于2016551000 10:30看样。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超出变卖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七、标的物权属范围以证上载明为准,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变卖,不参加变卖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和未明确需交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652010时前以刷卡的方式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如何参加司法变卖存在的一切相关问题请链接网址(http://sf.taobao.com/?spm=1.7274553.1997517361.5.PZ5EUP)仔细阅读该网页栏里的竞买帮助。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578-6519380,监督电话0578-6819782

联系地址:青田县临江路塔山下

网址: http://qt.zjlscourt.com/

 

 青田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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