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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证载地址为青田县鹤城镇石郭下村侨乡外贸工业专业区1区A幢房产的公告
时间:2018-06-13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青田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证载地址为青田县鹤城镇石郭下村侨乡外贸工业专业区1A幢房产的公

青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71610时至2018年71710时止(延时除外)在青田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青田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8/0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田县鹤城镇石郭下村侨乡外贸工业专业区1区A幢房产。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1、产权证号:房权证青房字第00024424号,所在层数第4-6层,建筑面积1435.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青田国用(2004)第3172号,使用权面积:317.47平方米,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2、产权证号:房权证青房字第00024425号,所在层数第1-3层,建筑面积511.6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青田国用(2004)第3173号,使用权面积:517.84平方米,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3、产权证号:房权证青房字第00024426号,所在层数第1-3层,建筑面积2341.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青田国用(2004)第3174号,使用权面积:113.17平方米,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特别提醒:本拍卖标的物现登记产权证为三本(房权证青房字第00024424、00024425、00024426号),拍卖成交后将整合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情况请咨询青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吴主任,联系电话:0578-6505362。

特别提醒:本拍卖标的物存在租赁,房屋租赁合同一: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14年7月10日起至2024年11月9日止。前四年房屋租金为每年70万元,第五年即2018年起,租金每年环比递增7%;房屋租赁合同二:租赁期限为8年,自2016年11月10日起至2024年11月9日止。租金为每年30万元。租金已付至2018年11月,之后的租金由买受人自行收取。具体租赁情况请联系青田县人民法院司法网拍人员,办公室1008室,联系电话:0578-6519371。

楼顶平台建有通信基站铁塔,租赁权已涤除,但基站尚未拆除,案外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请求在本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再给予二十天宽限期,由其与新业主洽谈新租赁事宜,若与新业主协商不成,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承诺立即无条件拆除基站

根据《青田县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可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具体情况及办理程序请咨询青田县建设局,卢女士,联系电话0578-6095195;青田县国土资源局,陈女士,联系电话0578-6095255。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出卖方(被执行人,下同)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相关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本拍卖标的物租赁情况及最终买受人财产交接的相关问题咨询:

青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人:刘警官,咨询电话:0578-6826146)

评估价:1957万元、起拍价:151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1317时止接受咨询【上班时间】,有意看样者请于2018年7月6日17时之前和法院取得联系,本院将统一安排2018年7月9日1000—10:30看样时间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权属范围以证上载明为准,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请关注淘宝平台。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817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青田农行鹤城支行,账号:845301040002207);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为了即时到账,请到法院直接刷卡缴纳拍卖余款。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8-6519371

举报监督电话:0578-682201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66号

网址:http://qt.zjlscourt.com/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拍卖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贷款支持。

中国银行青田东苑支行

咨询电话:0578-6819293、0578-6818877(吴)

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咨询银行,办理贷款前期相关手续必须在标的物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银行沟通、办理。

青田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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