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拍卖
当前位置:首页 > 青田县 > 执行信息 > 执行拍卖  
石雕:金玉满堂
时间:2021-08-06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青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4日10时起60天期间(延时除外)在青田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青田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8/03),现公告如下:

  1. 变卖标的:

    石雕:金玉满堂(请下载附件评估报告查看详情)。实物以现场看样为准。标的物需自行提取。

    评估价:3.6万元、变卖价:2.04万元、变卖预缴款:2.04万元、本次变卖保证金:0.4万元、增价幅度0.02万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变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请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咨询电话:0578-6839681。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8-6839681。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变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九、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变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青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青田农行鹤城支行

收款账号:84530104000220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变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变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8-6833483。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电话:400- 1571060,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青田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6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石雕:百财纳福
上一篇:石雕:欣欣向上
版权所有:青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8-6819039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