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青田县 > 执行信息 > 执行动态  
重视涉民生案件,驱车千里送温暖
时间:2014-02-28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2007811,受害者毛某某驾车从丽水驶往青田方向,在330国道青田境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毛某某双腿截肢,构成三级伤残。经该院审理判决: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张某某、何某某、张某分别赔偿原告毛某某损失58000元、117981元、117981元、78654元。该院立案执行后,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张某自动履行了义务,被告张某某、何某某系安徽省阜阳市和贵州省湄潭县人,均未履行义务。该院多次到安徽省阜阳市执行未果,何某某赔偿部分委托贵州省湄潭县法院执行,也因种种原因执行未果。受害者毛某某因双腿截肢,行动不便,家庭生活困难,多次向该院电话求救。该院领导高度重视,考虑到这一特殊当事人,决定给予司法救助20000元,以解决他的暂时困难,同时考虑到2013年年关已近,贵州省湄潭县的被执行人何某某未履行义务,决定派执行干警亲自前往:一是送司法救助款,二是与当地法院协商,尽最大努力开展对被执行人何某某执行。2014112,青田法院四名干警不远千里,驱车前往贵州省湄潭县。次日,在当地法院干警和地方干部的配合下,找到了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双腿截肢的受害者毛某某,将20000元司法救助款交到毛某某的手中,受到当地群众和当地政府的好评。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执行人员“雪中送炭”解民忧
上一篇:青田法院迅速执结一起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版权所有:青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8-6819039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