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欧鞋业有限公司座落于青田县温溪镇,因经营不尚,造成法定代表人张雪康“跑路”。而后,以浙江东欧鞋业有限公司和张雪康为被告的案件大量涌入青田法院。但均因被执行人张雪康去向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程序终结。2015年6月29日,温州籍当事人林建国在杭州找到了被执行人张雪康,并向青田法院执行局举报,青田法院执行局及时派干警前往杭州将被执行人张雪康带回处理。在做思想工作未果的情况下,青田法院对被执行人张雪康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2015年7月13日,被执行人张雪康拘留期满被释放。
2015年7月17日中午,温州籍当事人林建国的两亲戚急匆匆的来到青田法院执行局,说:“林建国已于昨天离家出走,现一直联系不上。林建国离家出走前曾扬言要去刺杀被执行人张雪康及其家属。”据林建国两亲戚反映:林建国在温州也因经营不尚,现已变卖了全部家产还债,其妻因伤心过度成疾而去世,林建国现已万念具焚。根据林建国两亲戚反映的情况,青田法院及时采取措施:一是请林建国亲戚继续联系,想方设法找到林建国,做其思想工作,稳定情绪;二是及时联系被执行人张雪康及其家属,要求他们做好防范工作,并要求他们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