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依照法定程序拘留一名外国国籍被执行人LIU GUOBAO(奥地利共和国公民,祖籍青田),是全市首例拘留外国国籍华人执行案件。 LIU GUOBAO系留海燕、王建云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担保人,涉案标的38.9万元。由于其定居国外,执行工作遇到一定阻碍。我院执行干警得知LIU GUOBAO于11月20日回国的消息后,立刻联系,令其到法院处理该案件。在执行局办公室里,LIU GUOBAO态度嚣张,称自己一分钱都拿不出来,当干警提到要查看其护照时,LIU GUOBAO突然情绪激动,表示自己经常坐飞机出入中国,不同意将护照交由法院保管。LIU GUOBAO还称自己社会关系强硬,且是外国籍公民,法院奈何不了自己。执行干警对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后,LIU GUOBAO仍然态度恶劣,并不相信自己会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直到法院出具拘留决定书,LIU GUOBAO才意识到自己酿成大错。 11月24日,执行干警到拘留所提审,LIU GUOBAO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为之前的恶劣态度向干警道歉,并保证于一个月内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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