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立案 接收、登记立案材料,在系统立案后将卷宗移送到查控组。 二、执行接待 1、引导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凭有效证件查询执行案件的承办人、办公联系方式、案件执行进度等情况。 2、接待来访案件的当事人,反馈执行进展等情况。 3、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联系案件承办人,并做好来电、来访登记。 4、向承办人转交申请执行人掌握的财产线索、恢复申请执行书等书面、影像材料。 三、执行查控 立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等材料;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完成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集中查控。 四、执行款办理 当事人前来领取或支付执行款的,核对当事人身份及相关案件信息,查询案款系统,告知当事人虚拟账号并释明流程规定。 五、司法拍卖 专设司法拍卖窗口,咨询各类网拍事项。 六、综合服务 接待涉执信访等综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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