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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青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3-04-22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2001年3月30日在青田县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青田县人民法院院长 谷江南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法院2000年工作情况和2001年工作任务,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坚持严肃执法,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76件,办结2953件,分别比上年上升5.99%和4.5%。审判工作效率和审判质量不断提高。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分子。共审结刑事案件218件,判处罪犯303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一是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牢牢把握打击重点,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涉枪犯罪和毒品犯罪。共审结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9件,判处罪犯4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占58.14%,保持“严打”的声威。对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都精心组织抓紧审理,依法从重从快判处,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经济安全。重点惩处危害国有企业改革、走私贩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对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在判处主刑的同时,注意适用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决不能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三是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重点惩处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共审结此类犯罪案件4件,判处罪犯9人。在判处经济罪犯中,犯罪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5人,其中10万元以上4人,涉及科局级干部1人。四是围绕审判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及时化解矛盾。认真做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依法从轻判处未成年人犯罪37件64人,其中依法判处缓刑的13件17人。加强法制宣传,注意选择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就地公开审判和公开宣判,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大力调节经济关系,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紧紧围绕全党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经济审判工作。审结经济纠纷案件359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2424.9万元。在工作中,认真抓好重点案件的审理:一是依法审理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案件。对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的企业破产案件,我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尽心尽责做好工作。通过此类案件审理,依法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防止逃废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和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建立。二是依法审理金融纠纷案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32件。三是依法审理好涉农纠纷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使国家有关农村改革和发展政策落到实处。四是认真审理好涉外、涉港澳台、涉侨经济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对外开放各项政策的落实,并针对我县侨乡特色,悉心审理好发生在外贸环节的各类案件。
  妥善处理民事案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民事审判涉及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院把搞好民事审判,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手段,依法及时受理案件,着重依法做好调解疏导工作,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1500件,审结1477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8.7%和16.6%。在工作中,一是加强对房屋确权、劳动报酬等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审理,在分清是非责任基础上,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平息纠纷,促进团结。二是认真审理好婚姻、债务、损害赔偿和赡养、抚养、扶养等纠纷案件,注意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三是及时妥善处理好涉及军人、军属的纠纷案件,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审理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针对我县330国道过境线长、交通事故案件多等特点,特设立交通巡回法庭专门办理,审结56件,调解非诉案件506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行政审判,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共审结行政案件18件。在审结的18件案件中,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有6件,撤销和变更的4件,原告撤诉6件,驳回起诉2件。认真处理国家赔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件,体现了国家对违法行使行政权、司法权给当事人造成损害应当赔偿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约束了滥用职权行为,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和司法水平。重视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力度,有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8件,如在北山镇成功执行了一批由县计生委申请的计划生育案件,扩大了依法抓计生工作的影响力,推动了全县计生工作全面发展。
加大执行力度,努力缓解“执行难”。以强化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为目标,深入贯彻中央(99)1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执行力度,化大力气解决执行难。共执结案件875件,执行标的额3618.65万元。一是扎实有序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执行了一大批老大难案件。二是积极建立执行工作新机制,探索执行工作新路子。除执行庭专抓执行工作外,各人民法庭做好审执兼顾,法警队与执行庭合署办公参与执行。在“以物抵债、劳务抵债、债转股”等多种方式基础上逐步试行债权凭证制度。三是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认真宣传法律,耐心细致作思想工作无效情况下,坚决依法执行。对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甚至谩骂、围攻、殴打执行人员的抗法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全年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的案件有119件,司法拘留15人。
  健全和完善告申制度,努力解决“告状难”问题。告申工作着重抓好依法立案和审判监督工作。继续完善统一收立案制度,把好案件入口关,及时受理案件。为了有效解决“告状难”,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外,还建立和坚持了“院长接待日”制度,走访、回访当事人制度,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申诉。共接待来访来信1245人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及时立案或进行复查,提起再审。全年办结再审案件6件,改判历年来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2件,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二、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坚持严肃执法,积极推进法院改革。
  紧紧抓住司法公正这条主线,深入开展“公正年”、“改革年”活动,坚持严肃执法,认真贯彻《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积极进行改革,取得很好的效果。
  深化审判方式和审判组织改革。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开庭审理的案件实行当庭举证、质证、辩论、认证,增强审判活动透明度,提高庭审效率。认真开展裁判文书改革,着重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公信度。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强化合议庭职责。选配了一批具有较丰富审判经验,较高政治素质的法官担任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依法放权,赋予审判长签发部分案件法律文书的权力。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实行“立案、审判、监督、执行”分立制度,积极推行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案件审限。院里成立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不定期对案件进行抽查、评查,并由立案庭对案件各阶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案件审理工作的公正和高效。对抽查或评查中发现确有错误的裁判,严格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敢于承认错误,有错必纠。对被中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8名经办人进行了错案追究。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工作。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意见》,采取多种形式,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及时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对人大及常委会提出的关于法院工作、建议和意见,都及时办理并给予答复。同时,自觉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进一步密切与县政协的通报联系工作。
  三、以清正廉洁为准则,强化教育管理,努力塑造法官新形象。
  建设一支适应新世纪需要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人民法院坚持严肃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我院以强化班子、强化管理为重点,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真心实意听取群众意见,严格自我剖析,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切实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开展了以“公正执法,为民服务”为主题的演讲、论文比赛,进一步端正了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较好地解决了“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为谁掌权”这一根本性问题,增强了法院领导班子、领导成员和全体干警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继续深入开展“两满意”活动,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对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重新进行一次思想发动,成立争创“两满意”领导小组,自觉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人民法院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通过大力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影响和带动了队伍政治、业务和道德素质的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廉洁执法,勤政为民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共对4个先进集体、1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对各类办案数名列在前三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党组还作出要求全院干警向荣获“五好法庭”的万山人民法庭学习的决定。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警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和警示教育。通过纪律作风整顿,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教育干警正确行使好审判权,培养干警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精神。加强纪检、监察和政治思想工作,对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举报认真调查,对发现问题不掩饰、不护短,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共处理违纪干警2人。
  改革和完善法官任用、提拔制度。根据《法官法》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推行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通过思想动员、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任前公示、依法任命等程序,提拔、调整了一大批干部,收到良好的效果。在整个竞岗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注重德才兼备,充分体现出真竞争、真纳贤。通过竞岗后,各庭科室人员结构趋于合理,中层班子整体功能明显增强,特别是新提拔和调整的干部工作积极性高,创新意识强,工作起色大,全院上下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奋发向上的喜人景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法院工作要顺利健康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离不开人大的监督,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离不开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帮助。一年来,我院工作确实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和法院自身改革的需要,部分干警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二是少数干警素质不高,纪律观念淡薄,极个别干警甚至出现违纪现象,损害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三是繁重审判任务与现有执法条件的矛盾日益突出。案多人少,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办案经费困难,交通、通讯等执法条件仍需进一步改善。尤其是审判庭陈旧狭少,影响了法院尊严和审判改革进程。我们一定要正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教育,深化改革,强化监督,落实制度,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责任十分重大。我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总的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以争创满意法院为目标,以审判改革为动力,以为民服务为主旨,建立一支学法有成、执法如山、清廉如水的法官队伍,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为此,要着重抓好五项工作:
  一、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水平要有新提高。要进一步强化打击职能,严惩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特别要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和社会恶势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要大力加强民事、经济、行政等各项审判,依法审理好涉及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案件,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依法审理好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中发生的存贷票据等纠纷案件,为推进金融改革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依法审理好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案件,注重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依法审理好涉及旧城改造、计划生育等行政纠纷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好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案件,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提高对解决“执行难”问题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快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努力改善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要不断改进执行工作方法,坚决做到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要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依法惩处隐匿、转移财产、聚众暴力抗法的行为。要继续大力清理执行积案,努力减少执行未结案,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法院改革要有新成就。审判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要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要在审判长选任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审判权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明确审判长、独任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以及相互工作关系。要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探索简便、快捷的办案方式,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确立和完善立审、审监、审执三个分立,强化审判职能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要注重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公信力,要努力使裁判文书成为法院向社会公众展示公正文明和宣传法制的一个载体。要继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合理调整人民法庭布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作用。
  三、队伍建设要有新进展。维护司法公正,关键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要巩固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和“三讲”教育的成果,进一步加强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要认真开展最高法院部署的“一教育三整顿”活动,“一教育”,就是要着力抓好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三整顿”,就是要整顿班子、整顿纪律、整顿作风。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要继续探索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重视干警培训和知识更新工作。
  四、物质装备建设要有新突破。审判法庭不仅是法院的审判和办公场所,也是社会公共的法制活动场所,是一个地方民主和法制建设发展程度的标志和体现。县委、人大和政府对我院物质装备建设很为重视,在县领导的直接关心下,我院审判法庭和综合大楼选址已经确定,争取能早日兴建。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司法公正。要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观念,要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重要工作,要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以及各个阶段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要认真贯彻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有关规定,坚持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依法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的案件。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以及批评、意见、建议要逐件落实,逐一答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振奋精神,把握大局,公正司法,开拓创新,为完成县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保障我县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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