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林少平、朱爱娥(户籍所在地青田县北山镇仁村驮岭3号):
原告厉守森与被告林少平、朱爱娥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1民初42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予原告厉守森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O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