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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食里添加“日落黄” 为求卖相他走上了不归路
时间:2016-03-01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看着大锅里翻滚的猪耳朵、鸡爪,他毫不犹豫地在汤里加入了一些“日落黄”,因为这样,出锅的熟食就会变得卖相很好,而他再也不会陷入这些熟食在上架销售中,因为暴露在外,受到空气、温度、时间等原因,导致熟食外表发生颜色变深卖不出去的窘境。

然而,就在他乐此不彼地销售着“美味”熟食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便把他请进了班房。日前,青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案件中的他,即冉某,最终也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冉某是重庆人,2012年和妻子来到了温溪镇,并在城中菜市场里租了67号两个摊位开始经营熟食生意。店内也以销售猪耳朵、鸡爪、鸡翅、烤鸡、香肠等熟食产品。其中,猪耳朵、鸡爪、鸡翅等均为冉某自己购买回原材料,再进行调料加工。因为自己加工的熟食在上架销售过程中,因为暴露在外,受到空气、温度、时间等原因,导致熟食外表发生颜色变深,一天下来,每样熟食平均只能卖出两三斤,生意显得格外的冷清。

2014年年底,在一次进货的途中,冉某无意之间得知,在煮熟食的时候添加一张叫“日落黄”的添加剂,就可以让熟食的卖相好一点,这样熟食就能卖出去多一点。于是,冉某就在一家调料点里买了一瓶“日落黄”添加剂。

因为不懂得添加的剂量,每次煮熟食添加“日落黄”的时候,冉某都是很随意地添加。就这样,冉某靠着自己精心烹饪出的熟食一直销售了一个多月。201531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该店的猪耳朵进行抽样并送检,经检测,冉某销售的猪耳朵中“日落黄”含量为0.046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的标准要求。

有关部门的抽检和责令并没能阻止冉某的利益心,414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并提取了店内的猪耳朵、鸡爪等熟食作为检测样本。同一天,在冉某家里,当场查获一瓶日落黄添加剂并予以扣押。经检测,当日提取的猪耳朵“日落黄”含量为0.018g/kg,鸡爪“日落黄”含量为0.037g/kg,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的标准要求。

青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冉某违反国家食品管理规定,在猪耳朵、鸡爪等熟食中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日落黄”,并予以销售,其违规在肉制品中添加“日落黄”可能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长期摄入该类食品会对人体造成肝、肾功能损害,患严重的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遂作出了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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