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青田县 > 新闻中心 > 主要信息  
假装买车想开走 被判徒刑又罚金
时间:2004-04-16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假装买车想开走 被判徒刑又罚金
一本正经地假装买车,在试车过程中乘人不备之机开走意图占为己有。日前,这个犯贪念的男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吴祖雄是青田县船寮农民。2003年12月25日,吴祖雄到县城某摩托车店,使用王金雄的假名,假称购买一辆嘉陵JH125-31型二轮摩托车,又声称自己不会摩托车(吴有摩托车驾驶证),店老板见此,主动提出教他学开车,换了几个学车的地点之后,吴祖雄与店老板到了中侨汽车修理厂前的空地上学车,吴开了一个多小时后,乘店老板不备之机,忽然加大马力,将摩托车开走,后被店老板追回。 经鉴定,该辆摩托车价值人民币7800元。 法院认为,吴祖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陈亮晓)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交通庭判决案件自动履行率高
上一篇:温溪法庭快速调解12起拖欠工人工资案
版权所有:青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8-6819039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