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我院将于2014年9月开始进行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试行的案件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不再另行做书面笔录,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系统关闭,庭审记录即告完成。
特此公告
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