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法院 关于招聘编外用工的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本院拟向社会招聘编外用工5人,招聘的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 招聘条件 执行辅助人员5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要求:青田户籍,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电脑打字速度每分钟50字以上。退伍军人或有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5月25日。 2、报名地点:青田县人民法院十楼政治处。 3、报名时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证件照2张。2、其他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 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5月26日9︰00-11︰00。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男2:1、女3:1的比例,不达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 (三) 面试。 1、面试时间:5月31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权重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x40%+面试成绩x6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 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总成绩、笔试客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一件,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五) 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签订合同。 咨询电话:0578-6819101 6819008
青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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